基本任务
1:通过具体实施和执行规则,控制整个比赛场面,保持公平、公正的进行。
2:保护运动员的安全。
3:通过果断合理运用规则和公正准确执法,引导运动员发挥出技术水平。
基本要求
一、思想素质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2:了解跆拳道传统精神和作为竞技体育的价值。
3:全面的体育修养。
4:理解运动员的比赛心理。
5: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执裁经验
1:有过裁判员或运动员的经历。
2:不断了解新的技术及其发展趋势。
3:理解规则条文和精神。
三、心理品质
1:敏锐的洞察力和果断的判断能力。
2:高度集中的注意力。
3:情绪控制能力。
四、身体健康
1:保持强健体魄。
2:步伐灵活、移动迅速。
3:视力良好。
4:表达准确、清晰、及时。
五、职业道德
1:礼始礼终。
2:团结协作。
3:遵守时间。
4:仪表整洁。
六、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护
1:准确判断受伤程度。
2:掌握基本急救措施和手段。
基本能力
一、操作能力
1:实际手势操作。
2:控制比赛。
二、判断能力
1:判断犯规。
2:判定优势。
3:比赛出现紧急情况的即刻判断和应变能力。
三、分析能力
1:分析比赛。
2:引导比赛。
四、综合能力
1:引导实现理想化竞赛。
2:赋予和表现出跆拳道的文化内涵,开创新的竞赛文化。
一般执裁步骤
一、上场前的准备
1:热身活动。
2:检查着装,仪表整洁,不得携带可能对选手有伤害的物品(手表、金属物等)。
3:集中注意力,排除干扰。
二、进入场地
1:精神饱满,自然大方,不卑不亢。
2:观察双方运动员和教练员及裁判员等是否就位,服装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3:发出口令、手势指挥双方上场。
三、口令与手势要求
1:严格按竞赛规则的要求使用口令和手势。
2:及时、准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判断(但不能夸张),口令要响亮、果断,动作要敏捷、干脆,应避免与运动员有身体接触。
3:尽量减少比赛的中断,不要作不必要的、多余的手势。
4:发布口令或做手势时要威严自信,表情自然。
四、站位与移动
1:位置关心:主裁判与两名运动员应保持锐角三角形的位置关系,以便观察判断并及时控制比赛。
2:根据级别、身高等情况与运动员保持一定距离,注意不能距运动员过近或过远,以不影响运动员正常发挥水平为原则。
3:根据场上情况不断移动位置,移动时要迅速敏捷,步伐灵活。
4:不允许从正在比赛的双方运动员中间穿行。
五、主裁判对犯规的指导原则:
根据制定规则总的精神,主裁判在执裁过程中的根本任务有三条,即:倡导公平竞争的比赛、保护运动员的安全、保证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和比赛的顺利进行。主裁判的任何判罚都应该遵守这个精神,而不应该拘泥于刻板地、机械地执行规则条款。规则在讨论、制定、修改的过程中,充分地考虑了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双方运动员的利益以及维护比赛的公平性、严肃性。因此,主裁判应按照规则条文的规定,公平、准确地执行判罚。同时,主裁判应以下几方面的情况做出合理的判罚。
1:有意无意。根据规则的精神,原则上对有意或故意的犯规给予较重的判罚,对无意或不可预料的犯规给予较轻的判罚。
2:有先有后。运动员在比赛的全过程中,无论是正常的发挥技术或是出现犯规,都存在着严格的时间概念。
3:有主有次。有时出现的双方的双方犯规,有主次或主动被动的情况,主裁判应分清主次,判罚引起犯规的主要责任方。
4:有轻有重。根据受伤的程度衡量判罚尺度。
5:有利无利。主裁判判罚应针对犯规一方,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运动员技术发挥,有利于比赛顺利进行。
6:“黑白”分明。裁判对犯规行为应坚决地按照规则规定执行。
六、击倒后的处理:
1:立即暂停比赛,将运动员分开并将进攻者置于远处。
2:读秒。
A:手势、口令清晰,根据情况可采用站立或半跪姿势。
B:兼顾全场及另一名运动员。
C:即使运动员在读秒过程中表示再战,主裁判也必须读到“八”,使运动员获得休息。
D:数到“八”之前要作出结束或继续比赛的判断,如发现运动员目光呆滞,神智不清,膝盖抖动或发软,不能保持身体平衡等情况,应结束比赛。
E:必要时及时指挥临场医生进场急救。
F:即使一局或整场比赛时间到,主裁判也要继续读秒。
3:如果双方运动员同时被击倒,应在两人中间读秒,并注意双方运动员的情况,如有任何一方尚未恢复,主裁判将继续读秒。主裁判读到“十”后双方都不能再战,应按当时得分情况判定胜负。
4:主裁判判定被击倒的一方不能继续比赛,可不读秒或在读秒过程直接判另一方获胜并指挥抢救。
七、获胜方式:
1:击倒胜(K.O胜):一方运动员用合理的技术击倒另一方而结束比赛。
2:主裁判终止比赛胜(RSC胜):根据主裁判判断或医生诊断一方运动员在计时一分钟甚至一分钟后难以继续比赛,或不服从主裁判继续比赛的命令时,可判RSC胜。
3:比分或优势胜(判定胜)
A:不分时,分数领先者胜。
B:同分时,因扣分造成同分时,三局中得分多者获胜;除第一种情况外出现同分,即双方得分(或)扣分相同时,主裁判根据三局的比赛情况判定占优势者获胜;比赛中表现出的积极主动行为是优势判定的依据。
4:对方弃权胜(弃权胜):一方因故主动提出放弃比赛或规定时间未到场,另一方则弃权胜。
5:对方失去资格胜(失格胜):如称重不合格或其它参赛资格不符合规定,另一方则失格胜。
6:主裁判判犯规胜(犯规胜):如被扣分累计达3分(-3)或根据第14条8款(注)有关规定,判犯规胜。
八、局间休息与退场
1:主裁判局间休息时应该站在指定位置(第一副裁判对面的警戒线中心点)面向比赛场地站立,要求严肃自然,目光平视。
2:判比赛结果并审验记录表,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场。
注:第十四条第8款:运动员违背竞赛规则和故意不裁判员时,主裁判有权直接判其"犯规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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